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关于公布省直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受理
招投标投诉机构及电话的公告

晋发改法规发[2007]438号

为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社会监督,完善相关举报和投诉制度, 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[2004]56号)要求,贯彻落实“2007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”,现将省直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招投标投诉的机构、受理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。

 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规处        3119410   
  山西省经济委员会    投资规划处      3046026   
  山西省商务厅      机电处        4073150   
  山西省建设厅      稽查处        3580083   
  山西省交通厅      省监委驻交通厅监察组 4663058   
  山西省水利厅      基建处        4666211   
  太原铁路局       执法监察室      2623980    

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,可以依据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第11号令),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十日内,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。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,五日内进行审查,视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;一经受理,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,情况复杂的,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,可以适当延长,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7年7月3日

关于我们 广告发布 意见反馈 晋ICP备05007038号
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主办 太原天健连邦软件有限公司运行维护 公告专用邮箱:sxbid@sxei.cn sxbid@vip.sina.com
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帐号:0502121209200603381 开户行:太原市工行并州支行 传真电话:0351-3189927
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中“招标公告”与“中标公示”中的内容
您是本站第 3125653 位访问者